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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有利于小贷回归本源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1-02

“要把正规持牌小贷公司与其他无牌民间借贷组织区别开来。”在日前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党委书记兼会长向为国强烈呼吁。

  向为国如此发声并非无缘无故、无的放矢。

  近期规范整顿非法现金贷业务的政策效应,已波及到传统小贷公司,并对传统小贷公司信心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不少人眼里,小贷公司等同于高利贷。既然整顿现金贷、网络小贷,似乎传统小贷公司也应在整顿之列。

  市场的看法,源于大众对传统小贷公司行业知之不多。

  事实上,自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到2008年银监会23号文《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开始试点,经过10多年发展,截至20179月末,我国小贷公司已发展到8610家,从业人员107241人,贷款余额9704.16亿元。在全国2800多个县(市)中,中东部地区小贷公司覆盖面已达100%,西部等偏远地区除西藏外,覆盖率也达90%以上。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不仅完善了我国多元化、多层次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也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小贷公司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满足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虽然有少数小贷公司淡漠或者偏离了小额、分散和服务小微、“三农”的初衷与本源;有的采用类银行模式,开发“过桥”贷款、过剩产业贷款;有的法人治理薄弱,内部管理松弛;有的风险防控意识差,风控制机制不健全;有的高管人才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市场挑战……但这不能代表全行业,也不能据此全盘抹杀传统小贷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所做的贡献,更不能无视行业内优秀的小贷公司在商业模式上所做的探索和努力,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让小贷公司行业成了金融支农支小方面的重要补充。

  当前小贷公司发展面临一些困难,这既与大的政策环境引发的行业震荡有关,也与小贷公司行业政策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地区间制度法规差异较大、小贷公司法律定位不明晰、税收偏高等因素有关。比如,在抵押物获取上,有些小微企业的抵押品,抵押给银行,银行不要,给小贷公司,小贷公司又办不了获取手续;再比如税收,留给小贷公司的利润很低,不利于小贷公司抵御风险;有的地方对小贷公司存有偏见,将小贷公司等同于高利贷,在发展上加以限制。凡此种种,不仅不利于小贷公司降成本,还影响了股东增加资金投入的信心,更无益于小贷公司行业在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作用的发挥。

  目前,社会上无牌照民间放贷组织有数十万家甚至更多,加强整顿迫在眉睫。把正规持牌小贷公司与其他无牌民间借贷组织区别开来,就是要从定位、税收和融资杠杆等诸多方面,给予持牌小贷公司更好的政策支持,通过打击非法现金贷业务,让小贷公司行拥有更净化、更健康的市场环境;通过创造良好政策导向、目标引领和发展前景,让小贷公司真正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