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未到,2019年已将悄然过去十二分之一。在即将过去的2019年首月,银行业严监管之风依旧未停,银保监各级银监部门仍然是罚单开到“手软”。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1月31日16:50,2019年首月,各级部门共披露681张罚单。其中,各银监局共披露罚单135张,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546张,日均发布22张,累计罚单数量创下了近年来的单月最高纪录,为2019年强监管、严监管定下了明确的基调。
梳理罚单案由,不难发现,传统的信贷业务违规依旧是金融机构“领罚”的“重灾区”。与此同时,不良资产乱象、银行资管行业乱象、银行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也是监管重点。
首张罚单剑指不良资产
近年来,银行业的不良率一直颇受市场关注。去年年初开始,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更是直接把整治不良资产行业乱象作为监管重点。而2019年的首张罚单便是剑指不良资产。
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海南银保监局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保监筹〔2018〕21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海南省分公司存在非金不良收购尽职调查严重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海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1月10日,长城资管的天津市分公司又因违规处置内生不良资产、掩盖风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50万元。
除了长城资管外,同为四大AMC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管”)也因违规掩盖不良资产被罚。
罚单显示,华融资管深圳市分公司因超授权违规经营,业务及会计记录缺失,违规掩盖内生不良,被罚150万元。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因与债权出让方的关联企业违规约定保底清收条款,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50万元。
加大对资管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监管的同时,监管方还重点关注银行五级贷款的分类。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
最大罚单涉“资管乱象”
资管业务方面也是乱象频出。罚单显示,今年以来,罚款数额最大的一张罚单便和资管行业乱象有关。
该罚单显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因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劣后受益权,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多项案由,被罚没61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
除了深国投,多家银行业机构也因资管乱象被罚。
其中,武汉农商行因为违规通过非标债权投资为房地产企业融资;自营金与理财资金未进行风险隔离,自营资金通过多项资管计划承接本行理财资金投资风险;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三项案由,被湖北监管局罚款115万元。
工行厦门市分行因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向普通个人投资者销售,向本行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案由被罚款140万元,并被责令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与此同时,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现象也遭遇监管“重拳”,宁波银行、建行郑州金水支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等多家银行均因此领到罚单。
严查违规“涉房”贷款
经历了多轮楼市调控后,去年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投资得到明显抑制,然而,违规涉房贷款并未销声匿迹。银行暗中“输血”楼市屡禁不止,监管查处力度随之不断加大。
梳理罚单,银行暗中“输血”楼市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比如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罚单显示,建行郑州铁路支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款50万元。
比如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罚单显示,中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综合性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变相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资且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等多项案由被罚210万元。
再比如流动资金贷款直接或间接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罚单显示,集友银行厦门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直接或间接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超授权和逆程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测算不合理导致超需求发放贷款,运用不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规模,未按照信贷审批条件履行受托支付,被罚款115万元,并被责令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贷后管理不力,以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进入房地产领域也是监管重点之一。如交行厦门分行就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缴交地价款,被罚款50万元;招行天津分行也因贷后管理失职,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两项案由,被罚80万元。
内控失效受关注
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金融机构重视、强化公司治理。但从罚单的情况来看,银行业机构还是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公司治理薄弱问题,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罚单显示,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本行员工虚构借款用途获得贷款并挪作他用;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查询使用银行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等多项案由,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76439万元,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原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王晓卿接受贿赂协助他人伪造虚假材料获取贷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而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因内部控制不足,贷款审核把关程序不严,被罚款四十万元,并被责令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武汉农商行青山支行还因签订内容空白的保证合同,未严格执行面签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