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本文称《通知》)正式实施已逾半月,各家机构合规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通知》将助贷综合定价的上限引导至24%以内,超出24%的部分不再受到保护。
自《通知》正式实施以来,多家助贷平台纷纷将旗下贷款产品的公示借款利率上限下调至24%。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在官网发布一则风险提示,对部分助贷合作平台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时,存在虚假宣传、不合理收费、不当催收等诸多问题和风险进行提示。
风险提示对部分助贷合作平台通过收取会员费、咨询费、增信服务费等名目,采用默认勾选、强制授权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从而变相提高借款人的融资成本的行为进行了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