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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互联网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12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北京市提振和扩大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围绕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北京市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供给,更好满足北京市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推出了6大方面共18条措施,助力提振消费,

《方案》指出,要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挖掘消费潜力。在加大商品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提出积极开展汽车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引导金融机构针对首次购买、以旧换新、二手车等不同购车场景优化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满足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居家装、电子产品等领域消费金融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商家促消费活动,提供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费率优惠等活动,为消费者适当减费让利。

支持居民就业增收方面,《方案》指出,持续落实做好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工作,降低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强化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继续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创业增收。

对于银发群体消费服务,《方案》鼓励辖内金融机构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消费金融需求,为不同阶段、不同特征的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指导辖内商业银行在全市部分连锁食堂餐饮商户开展老年助餐支付便利试点,鼓励和支持辖内商业银行发行和经营存量银发群体专属卡产品,有条件的可发行北京区域卡产品,便捷银发群体消费。同时完善保险体系的服务保障作用。鼓励辖内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稳健增值。

《方案》要求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消费供给。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辖内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发挥自身优势,为消费领域提供差异化、特色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鼓励辖内银行加大对服务消费领域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支持,创新优化服务消费领域信贷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服务消费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辖内金融机构提升对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确保覆盖经营成本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自主理性定价,合理适度扩大客户支持范围,促进消费贷款提质增量。引导消费金融公司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合理确定贷款综合利率水平。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积极满足商户和消费者融资需求。

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推动智慧养老、智能医疗等消费产品提质升级。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推动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资产证券化增量扩面,促进盘活信贷存量,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

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也是《方案》关注的重点。探索建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金融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金融消费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不合理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结合金融安全宣传月、“蜜蜂计划”等投资者教育活动,下社区、下园区、下校区,向社会大众普及金融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支持银行探索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鼓励通过“视频面签”等风险可控的技术手段,有效核验客户身份及申请信息真实性,切实防范账户伪冒等欺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