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额贷款公司不当催收
刘先生称2025年7月21日在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10000元。9月、10月及11月均按时还款。因公司搬迁导致工资停发,刘先生于11月23日至12月1日期间,多次与该公司的金融客服沟通,说明将于12月20日处理欠款,客服当时予以应允。然而,自12月1日凌晨起,有三家催收机构冒充公检法及律师,向其亲戚、朋友、同事发送大量个人贷款信息进行骚扰。同时,催收人员对刘先生本人实施言语辱骂、挑衅等“软暴力”催收行为,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
消协意见:
完善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管理,特别是在贷后催收环节,要严格落实文明、合法、合规要求。加强对合作机构和外包方的管理,防止侵害消费者隐私和人格尊严等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