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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琦: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26 来源: 互联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在科技自立自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核心驱动力。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支撑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为强化发挥政策合力、放大政策“组合拳”效应,近年来,财政金融同频共振、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资源配置效能,为实现我国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持续稳定的政策资金保障。“十五五”时期,为加快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聚焦科技创新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精准发力,持续打通政策落地堵点、激活资金供给潜能,更好地撬动全社会资源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以更有力的政策组合支撑我国科技事业突破瓶颈、实现跃升,为建设科技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财政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联动效能持续增强

  横纵向制度联动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中央各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在推动财政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联动制度体系愈发健全。一方面,围绕科技创新领域,横向部门间合作更加常态化。为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财政、金融、科技等各部门加强紧密合作,联合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持续推动科技、产业、金融形成良性循环,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另一方面,畅通央地联动的政策传导机制,调动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近年来,中央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重大科技项目布局与资金引导,地方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细化落地配套措施。2025年5月,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的政策指导下,北京、广东等地结合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出台科技金融服务等相关实施方案,并配套差异化的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奖励补贴等财政政策,通过打通财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中央层面的统筹部署转化为地方科技创新发展的实在动能。

  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逐步完善。当前,我国已构建起覆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等不同领域,贯穿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全创新链条的财政金融联动支持体系,政策协同性不断提升,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持续显现。一是针对基础研究阶段原始创新投入大、不确定性高的特点,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创新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方式。财政主要通过专项资金、稳定拨款、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保障,引导金融资本以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方式,社会资金设立“科学探索奖”等科技奖励机制参与基础研发创新。二是针对中试熟化阶段的资金缺口与转化风险,部分地区通过采取“先投后股”模式、设立天使引导基金、建立中试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困局。三是针对产业化阶段的大规模扩张需求,财政通过贴息、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供应链金融等多类型金融工具,满足成长型科技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在全周期全链条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我国重大原创性成果持续涌现,在量子信息、脑科学、纳米科技、深空探测、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突破,5G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规模化落地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赛道持续突破,动力电池、光伏产业领跑全球,我国科技实力实现了跨越式跃升。

  多元政策工具协同能力持续增强。为推动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财政金融政策工具从各自发力转向同频共振,有效破解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不匹配等问题,引导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共同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取得新突破。以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为例,为破解其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贷款条件的融资难题,财政政策通过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科创类中小企业的信贷成本和融资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金融政策协同联动,拓展银行业投贷联动、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强化科创债、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优化科技保险等风险分担工具,为科创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也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投后赋能,帮助科创企业获得成长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26年第一季度,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0.33万家,获贷率为50.4%,本外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4.03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显著提升。

  财政金融联动加力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能支持科技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还要持续深化财政金融联动支持体系,更好地助推“十五五”时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持续完善联动制度设计。一是进一步强化跨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各个关键环节,持续推动形成目标统一、规则衔接、协同高效的财政金融联动政策体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科技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细化财金联动支持的配套细则,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有机衔接,避免政策脱节、重复支持等问题,保障各项支持政策能够精准直达创新主体。二是进一步理顺央地财金联动关系,中央层面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引导,聚焦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任务做好资金与政策布局,鼓励地方找准自身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定位,探索发展差异化的财金联动模式;健全央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政策反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成熟经验,推动财政金融联动支持政策不断迭代优化,更好地适配各地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鼓励构建跨区域财政金融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提升全国科技创新整体布局的协同性。

  不断优化政策的精准供给。一是聚焦国家战略部署的重点科技领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求,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的靶向支持,集中优质资源保障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短板领域技术突破,加快塑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优势。二是紧扣科技创新全链条不同环节的融资痛点,优化财政金融联动方式,针对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等不同阶段创新活动的风险收益特征,进一步精准匹配财政与金融工具组合,打通各个创新环节的资金堵点,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撬动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避免资金错配与资源浪费,提升全链条资金供给效率。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分类制定差异化的财金支持方案,既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长期稳定投入,也持续助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

  加快创新丰富协同政策工具。一是充分释放传统政策工具的应用效能。持续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科技引导基金等传统工具的运作模式,结合科技创新发展的新需求,动态调整补偿比例、放大倍数、运作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撬动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倾斜。二是顺应科技金融发展的新趋势,鼓励探索新型财金协同工具。探索依托“财政+科技+金融”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共享、供需对接、政策直达一体化服务,破解科创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政府数据增信,帮助轻资产科创企业获得更便捷的信贷支持;探索开展“财政+碳金融”“财政+知识产权金融”等创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扩面提质,引导科创企业盘活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探索财政资金与长期资本的深度绑定模式,优化容错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长期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进一步丰富科技创新资金供给,持续提升财金联动支撑科技创新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