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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小贷行业发展纵横谈

栏目:行业研究 发布时间:2014-08-27

    经济大省江苏,目前活跃着600多家小贷公司,它们积极服务“三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破解“最后一公里”融资难题,向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源头活水”,为地方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小贷行业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其规模小、融资难、创新不足、监管乏力等发展瓶颈如不能有效破解,将面临日益严重的发展危机。

    为帮助江苏小微金融实业家们更好捕捉行业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念,明确战略定位,更好地培育与确立企业核心竞争力,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社智库江苏中心共同发起了“江苏省小微金融实业家俱乐部”,首批125家江苏小贷公司被吸纳为会员。俱乐部成立当天,新华社江苏分社、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了“问计江苏小微金融实业家圆桌论坛”,江苏百名小贷公司负责人共同交流小贷行业发展的感受与体会,研讨行业困境的认识与思考,共商行业发展的前瞻对策与建议。

    江苏小贷行业应早日对接央行征信系统

    朱新晖(南京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

    南京紫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属国资委管辖,专注于科技小微金融事业,在南京市及江苏省小微金融行业内有较好的口碑,目前主要提供“紫金助业贷”、“紫金周转贷”、“紫金项目贷”、“紫金助学贷”等创新业务品种。

    今年以来,公司准备开启“小微贷”贷款模式。这种模式的一个特点是人员投入和资金成本较大,据德勤会计事务所测算,国内已开辟这一新型业务的小贷企业前几年基本处于亏损状态,等到第四五年时才能实现盈利。该业务模式的制胜法则为“收益覆盖风险”,若规模做不上去,实际仍会亏损。目前成功实行这种模式是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平安易贷”业务,由于该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度合作,业务利润率很高。

    但不管何种模式,最关键的,还是行业风险的防范问题。江苏小贷公司目前普遍规模较小、业务分散,行业整体尚未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法方便地从征信系统获得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会产生较大的风险。江苏小贷行业应主动设法与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接,既有利于小贷行业规避行业风险,也有利于优化本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

    要支持“三农”,更要尊重小贷行业的发展规律

    施修华(句容市华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小贷公司该如何定位?小贷公司既然是企业,就应按行业发展规律去做。

    前两年,响应金融办号召,我们公司一直在支持“三农”,支持涉农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如何解决农民担保资质问题。

    农村小额贷款不是一项扶贫措施,若贷款对象仅限于贫困户,就局限了小额贷款在国内的发展潜力。与国际标准相比较,我国的贫困线定得较低,贫困人口仅占农村人口的3%。贫困户一般集中在生产与生活条件极差的山区,或存在于几乎丧失生产能力的人群。其他国家的经验是,农村小额贷款较适合于比较接近市场、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和有一定生产能力的农户。国际上的经验证明,对于占农村人口5%以下的最贫困户而言,涉农小额贷款带来的扶持效果并不理想。

    农民所贷款项无法偿还,资金风险最终需要小额贷款公司承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若再担这么大的风险,行业发展前景堪忧。

  小贷公司员工素质提升与政策扶持同样重要

    张宝(兴化市董北富联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成立三年来累计缴税就达900多万元。作为一家资金业务往来频繁的金融企业,税负压力过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应给予小贷公司税收优惠等更多政策扶持,并为小贷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创造便利条件。

    一方面,呼唤新的法规出台规范小贷行业发展。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文件仅有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广泛发展,亟需新的法律和规章加以指引、规划。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业务标准、监督管理、设立目的及利率确定等方面应重点立法完善,法律和规章的缺位导致定位不清、权责不明,已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壮大完善。

    另一方面,员工素质的提升,是小贷公司另一亟需解决的问题。长远来看,“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将是小贷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但目前擅长经营小额分散贷款的人才缺乏制约了小贷公司的业务开展。小贷公司大多处于县域乡镇,业务以单一的贷款为主,公司规模小、管理结构单一,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弱化了小贷公司内部人才培养的能力。建议政府提供便利条件,加大培训力度,从管理层到员工自上而下专题培训,突出解决人才难题。

    资金成本应纳入小贷公司的成本核算

    徐庆杰(南京秦淮区源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

    如果坚持小额分散和面向“三农”,小贷公司的利润并不低。但为何大部分小贷公司总感觉朝这个方向发展,赚不到钱?在我看来,这其实是资金成本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行业就无法继续向前走。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多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尽管大部分都是股东自有资金,但是这个资金也是有成本的。我们建议,将资金成本纳入小贷公司成本预算,综合考虑公司运营的所有可能因素,加强防范,降低风险。

    当前,小贷公司的市场定位模糊,到底是金融机构还是普通企业,一直界限不清。实际上,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尽管从事着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却一直被要求按“金融保险业”科目征收5%的营业税,不能同银行一样享受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征的优惠政策。此外,小贷公司还要以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成本压力巨大。

    小贷公司的业务活动不受银监会监管,其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省级政府,由各地金融办负责。然而,针对小贷行业的金融监管是一项专业知识、监管经验要求很高的活动,各地金融办在监管过程中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难以较好地服务和指导小贷公司的发展。

    ● 资料链接: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小贷行业,无论资本规模还是管理水平、服务水准,都高于全国水平,整体发展水平全国最好。”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介绍,截至2013年末,我国共有小贷公司7839家,实收资本7133亿元,贷款余额8191亿元。其中,江苏省有600多家小贷公司,占全国1/12,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更是占据了全国的1/8至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