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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3-19

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通知还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建立同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