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央行科技司原司长陈静表示,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培育诚信的环境和信用的环境。
陈静是在零一财经《众筹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发布会上做出这一表示。他指出,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讨论和争论十分活跃,尤其是在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和完善对新兴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措施出台以后,包括前段时间人民银行公布了对两项业务的暂停,一个是二维码,一个是虚拟信用卡。同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转账支付金额加以限制的征求意见稿,以及最近召开的关于P2P合规的发布会,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这种关注集中反映了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在国外的金融家都认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过热,评价过高。我也同意这个看法。当然,互联网金融发展是整个社会创新的重要发展趋势。同时,与服务创新和合规金融有什么关系?服务要方便,同时要注意风险的防控。高速增长和持续发展的关系。还要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和传统金融行业之间的合作、竞争,竞争促进了进步,合作也同样促进进步。”
陈静称,之所以当前出现了P2P这样的互联网融资机制,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金融行业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从银行的角度来讲,本质是愿意贷款的,但出于很多原因不对小微企业贷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用,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清楚,就不敢给他们贷款,或者说审批不及时。对小微企业来说,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就是P2P。
他认为,经过争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第一,我们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应该,也一定会健康发展。第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必须坚持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第三,合理把握创新的底线。第四,互联网金融创新应该符合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第五,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高度重视信用和诚信社会建设。